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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换三条命?景德镇车祸肇事方‘赎罪’方案激怒全网:家属拒赔求死刑,父亲曾称‘撞人是天灾’"
“80万买三条人命?现在加到100万,我儿子判无期就行!”这是江西景德镇“10·2特大车祸案”肇事者父亲的最新“谈判筹码。2024年10月2日,20岁的廖某某因与女友争吵,在限速40km/h的市区狂飙至129km/h,撞飞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夫妻俩和不满1岁的婴儿全部惨死。如今,庭审在即,肇事方砸钱“买刑”的操作,彻底点燃了公众怒火。
案发时,行车记录仪显示,廖某某在女友多次劝阻下仍疯狂加速,最终将过马路的杨某一家三口撞飞。婴儿头部当场断裂,母亲胡女士事后哭诉:“我孙子还不到一岁,头都撞没了……”。更令人发指的是,廖某某下车后未施救,反而抽烟、打游戏,甚至对朋友调侃死者。
警方认定廖某某负全责,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该罪最高可判死刑,远重于“交通肇事罪”的7年封顶
事故初期,廖父声称“撞人是天灾”,甚至威胁受害者家属:“你们追责就是人祸”。其“80万买命”的提议,被网友怒斥“人命明码标价”。
随着舆论发酵,廖某在庭审中鞠躬道歉,但家属和律师指出其“毫无诚意”,仅为减刑表演。廖父改口愿赔100万,但受害者母亲胡女士崩溃回应:“我要钱何用?只求死刑。”
辩护方坚称廖某系“操作失误”,应定性为交通肇事罪;但检方指控其“明知超速3倍仍故意放纵”,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专家分析,类似杭州案例中,即便全额赔偿,法官仍可能因“主观恶性极大”顶格判刑。
这场车祸的伤害远未结束: 遇难婴儿的爷爷因过度悲伤,37天后器官衰竭离世;
幸存家属患重度抑郁,母亲胡女士住进儿子婚房,“只为再闻他的气息”;
- 社交媒体二次伤害:部分主播蹭流量打卡现场,家属被迫搬家。
此案已超越个体悲剧,成为法治与民意的交锋点:
- 网友声音:“这不是车祸,是谋杀!死刑才能震慑‘路怒族’!”
- 法律警示 :最高法新规明确,“明知故犯型”危险驾驶不得因赔偿轻判;
- 社会反思:当“情绪油门”变成杀人凶器,我们该如何守护马路上的生命?
100万,买不回三条鲜活的生命,更抹不平一个家庭的终生剧痛。此案判决将不仅是法律的裁决,更是对“生命权至上”价值观的庄严宣告。正如胡女士的泣血诉求:“我们不要钱,只要正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