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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景德镇农转非办理攻略,包括必备材料和办理流程:
### 办理条件
1. "家庭条件":家庭成员中有城市户口。 2. "就业情况":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3. "住房条件":有稳定住所。
### 办理流程
1. "咨询":首先,您可以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2. "提交申请":根据咨询结果,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 3. "审核":公安局户籍科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 4. "审批":审核通过后,公安局将审批您的农转非申请。 5. "办理户口迁移":审批通过后,您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必备材料
1. "身份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产权证":住房证明,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5. "就业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6. "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 7. "其他材料":根据当地政策,举报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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